物业划车位被开发商安锁叫卖
金龙苑小区免费停车位被强制上锁引居民不满
2015年08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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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内划定的停车位。 (网络截图)
  小区物业通知。
  开发商张贴的停车位租赁通知。
     本报8月10日讯(记者 王茜茜) 本是一块公共用地,买房时承诺可免费停车,物业为规范停车秩序划定车位线,却被开发商看中“商机”,安上锁拿来叫卖。近日,位于黄河十路渤海七路附近的金龙苑小区的停车位就被开发商强装上了车位锁,以30年期1.5万的价格叫卖,让小区业主既气愤又纳闷。
  “刚开始买房的时候,这里规划的是一块公共绿色,2011年住进来的时候,发现这里被硬化了,听说是因为高层没处停车,为了方便,就把这里硬化起来了。”一位小区业主告诉记者,以前这里每天晚上停满了车,有时候车停不下了就停在路上,在小区里出出进进极不方便。自7月中旬开始,金龙苑小区物业为了规范停车秩序,在这块用地上划设了部分停车位用于业主免费停车,有序停车。
  然而业主免费停放车辆没几天,下班回家时发现停车位上竟被安装了车位锁,家门口也被贴上了停车位租赁的通知,标明“租期30年,每个车位15000元,一次性交清”。“6日的时候,有业主不满,清除了一个车锁后,招来了开发商的谩骂和威胁,还找了好几个社会青年天天看守这些车位锁。”10日下午5点20分左右,记者在小区看到,除了6号、7号楼是高层以外,其余楼栋皆为多层,在小区主路一侧和两栋高层楼前都划定了停车位,而高层楼前的停车位被全部安装上了车位锁,还有5位不明身份的男士一直在该区域转悠,时不时坐在车位锁上聊天、玩手机。
  记者从金龙苑小区物业了解到,7月中旬划定了停车位,后来被开放商安上了车位锁,“不关我们的事啊,我们管不了啊。”物业一位工作人员说。
  “这是块公共用地,本来就属于小区业主共有,而且我们业主都住进来四年了,他们凭什么再拿来卖啊?”业主气愤地质疑到。为此,记者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了解到,房地产转让须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
  在《物权法》“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表明,“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山东省物业管理办法》中指出,“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综合考虑车库租赁费的价格等因素确定。车位场地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而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
  “这规划的时候是绿地,后来硬化成停车区域,本该属于业主共有。”一位住在该小区的多层业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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