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启动第三届专利奖评选
2015年08月13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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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12日讯(记者 于鹏飞) 近日,莱芜市知识产权局印发了《关于评选第三届莱芜市专利奖的通知》,标志着第三届莱芜市专利奖评选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申报莱芜市专利奖需具备以下五方面条件:专利权人为本市辖区内的单位或个人;在2015年7月31日前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有效专利;所申报专利无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和无效宣告纠纷;所申报专利发明创造水平高,已经实施并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所申报专利未获得过市专利奖。
值得注意的是,申报时应填写《莱芜市专利奖申报书》,并提交单位工商注册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专利权法律状态证明(专利证书及当年年费缴费证明或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实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实施经济效益须出具有实施单位财务印章的原件证明);另外,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应提供有关合同证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必要时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检索报告;产品照片等。申报材料应于8月31日前报送市知识产权局,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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