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费合法化缺乏文化支撑
2015年08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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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子军

  国家旅游局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旅行社要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8月20日新华网) 
  “小费”是西方消费文化中的一个特色,出于认可服务和约定俗成而给服务生“打赏”。对于国内民众来说,这还是个陌生之物。没有消费文化支撑的导游小费合法化,会不会进一步加剧导游与游客之间的矛盾?导游小费合法化了,医生、司机等其他行业红包是不是也该合法化?
  个别导游之所以为强制游客购物而无所不用其极,主要就是为保障自己的收入。小费合法化后势必面临游客给不给、给多少以及导游要多少、怎么要的问题,使得导游和游客的矛盾走向直接、公开。国家明文禁止强制购物,个别导游觉得没达到预期数额尚且动粗、耍横,合法化的小费如果不能让导游心满意足,又将会是怎样的情形?
  改变导游的处境,关键在于明确旅行社与导游之间的用工关系和薪金标准,取缔超低价、零负团费等畸形旅游团,彻底铲除强制购物赖以滋生的业态土壤。然而,相关部门绕开这一核心问题,把主意打在了小费合法化上,既本末倒置更荒诞无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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