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改造卡壳,别老拿拆迁说事
2015年09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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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嘉

  无影山道路改造工程2010年10月开始施工,当年年底快车道通行。可是近五年过去了,从汽车厂西路到师范路一公里左右的路段却仍没有人行道,行人被迫在非机动车道内穿行。8月28日,记者从天桥区市政部门、城乡建设委了解到,人行道迟迟修不起来主要受拆迁影响,而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已收回了无影山改造工程的拆迁专项资金。(详见《齐鲁晚报》8月29日C02版)
  无影山道路改造工程完成后人行道“不翼而飞”,本来市民企盼着通过施工能够改善与提升出行环境,到头来成了一锅粥,行人只能在非机动车道上等车,与小汽车、电动车混在一起,步步惊心。
  “只要有空间能修的,我们都铺了人行道和路沿石。其他的受制于拆迁问题,根本加不上。”相关部门这样回复,一句“受制于拆迁问题”,俨然成了“挡箭牌”,不足以构成没有人行道的理由。其实,相似的问题经常重复上演,比如,道路通车延后、供水管道改造居民没水吃等,罪魁祸首大都是拆迁问题所致。拆迁是难啃的硬骨头,改造之前为啥没有考虑周全?进一步说,既然拆迁令很多工程中途掉链子,那么,为啥不能将拆迁工作单独拿出来特殊对待?
  没有人行道的尴尬暴露出相关部门的不作为,或者说责任的断裂。对于市民来说,不仅严重影响正常出行,增加安全隐患,更多的是对政府公信力的损耗。道路施工伊始大张旗鼓,施工过程中遇到硬钉子,没了下文,完工后市民发现问题主动追问,这种追求面子忽视里子的工程还有多少?还有多少道路改造卡在了拆迁上?此问题需引起足够重视,因为其关乎着城市发展的大计,也关系着民生工程的指数。
  要想遏制此类问题,笔者建议健全问责与督查制度,道路改造中出现半拉子问题,要追查责任人,必要时可直接“摘帽”;另一方面,应尝试启用民生工程发言人制度,将施工改造的情况与进展对外公开,通过发布会、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对于变动或延期要召开群众座谈会,详细说明,以促进改造工程的正常进展与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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