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份潍坊5人被终身禁驾
其中一人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2015年09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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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31日讯(记者 张焜)8月31日,潍坊市交警支队公布了今年8月份被终身禁驾的5名驾驶员名单。5人都因其违法行为而被判刑罚,其中一人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2014年5月14日5时许,44岁的菏泽司机潘某驾驶一辆重型普通货车沿潍城区杏乐路由北向南行驶,当车辆来到玉清西街路口向东左转弯时,将沿玉清西街由北向南横过道路的一位行人撞倒并将其脚部碾压,事故发生后潘某驾车逃逸,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法医鉴定,伤者的伤势程度构成重伤。同年9月,潘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记者从潍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潘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交通肇事后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刑罚。鉴于其系自首,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确有悔罪表现,可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判决其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今年8月份,警方以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为由,对潘某进行了终身禁驾的处罚。潘某也成为潍坊市交警支队公布的今年8月份被终身禁驾5名驾驶员之一。这些驾驶员中年龄最大的48岁,驾龄已经13年,曾经持有A2驾照;年龄最小的则有25岁,驾龄也是最少的,只有3年。
  这些驾驶员中,四人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而被法院判处缓刑,而年龄最小的驾驶员张某,则被法院判处有徒刑一年。他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被警方处以终身禁驾。
  实名公开终身禁驾名单,已经成为潍坊交警部门例行公开的一个项目。潍坊市交警支队交通警察公共关系办公室民警表示,终身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身不能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能驾驶机动车。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交警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身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更不能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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