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广场文化活动登记备案制
2015年09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文化部、体育总局、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6日公布《关于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开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大家关心的广场舞噪声扰民、活动场地缺乏、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具体举措。文化部公共文化司负责人进行了一一梳理。
发掘广场社区空地
  解决广场舞活动场地不足的问题,《通知》提出四个具体举措。
  一是科学规划。积极优化广场用地和文化、体育活动设施布局,在旧城区改造和新城区建设时,按人口规模或服务半径以及有关要求配套建设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协调、适合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的场地。
  二是盘活存量。发掘利用城乡商业广场、企业和社区场地、边角空地等社会场地资源,盘活现有场地存量资源。
  三是做好增量。加大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力度,充分提高场馆利用率,根据群众需求特点实行错时开放,适当延长夜间、休息日开放时间。
  四是加强配套。做好室外广场适用电源、夜间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广场舞活动设备器材,有条件的地方要为各类广场舞团队免费提供移动音箱等设备。
制定广场舞活动管理办法
  《通知》在加强广场舞规范管理方面有三项创新举措:
  一是推动基层政府和社区自治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人性化、针对性强的广场舞活动管理办法、活动准则或文明公约。探索实施广场文化活动登记备案制、星级评定制等相关管理制度。
  二是鼓励群众自我管理。三是将广场舞活动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建立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依法管理、场地管理单位配合、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以及相关社会组织等广泛参与的广场舞活动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关注群众诉求,把因广场舞产生的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据新华社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