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字号”企业可申报扶持资金
2015年09月08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9月7日讯(记者 李榕) 9月7日,记者了解到,为更好地支持妇女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开展,德州今年为部分妇女创办的、对促进创业就业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积极申报省级贴息扶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0日期间办理的贷款给予贴息,最高贴息贷款额度200万元。
据悉,此次申报“巾帼创业贴息”扶持资金需要具备的条件为产业带动力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低碳环保、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创业就业带动力强,安置女工达到职工总数的50%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
对于符合条件的小企业于上年度6月1日至本年度5月30日期间申办的商业贷款,最高可获贷款贴息上限为2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贷款,按放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超过1年的按1年期基准利率计算。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可向市妇联、财政局提出贴息申请。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