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与回应不是“找茬”与“打脸”
2015年09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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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信息时代,舆论对社会热点问题的质疑将成为常态,并促使政府机构改变工作方式,以及时的公开和回应化解压力。这样的质疑与回应还应得到鼓励,最终促使案件成为经得起质疑和考验的铁案。
   本报评论员 沙元森
  日前,南京宝马肇事案有了新的进展,司法鉴定意见认为肇事者“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该结果一经公布就受到舆论的关注,质疑之声尤为强烈。9月7日,江苏省司法厅和南京市交管局针对舆论普遍关注的九个问题,一一作出回应。
  与以往相比,这次的回应不仅及时,而且有专业人员参与,确实化解了一些人对司法公正的焦虑。也有人据此指责之前一些怀疑论者过度敏感,给司法部门凭空增加了许多舆论压力。其实,质疑是探寻真相的利器,没有质疑就谈不上舆论监督,质疑者也不应该被扣上“没事找事”的帽子。
  公众之所以对司法鉴定意见持怀疑态度,是因为该意见做出的结论超越了公众基于常识的判断。在此之前很多人根本就没听说过“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更不清楚该疾病的临床特征。很多人担心这种司法鉴定意见今后会成为一种减罪“神器”。公众有这样的担忧是正常的,虽然在专业人士看来,这个疾病时有所见,“并不算是一种罕见的疾病”,但是司法鉴定意见既然是公开的,就应该让公众信服,而不能止步于专业人士认可。
  此外,公众之所以质疑这个司法鉴定意见,除了结论有些出乎意料之外,与整个鉴定过程没有及时公开也有很大关系。“我们对被鉴定人进行精神检查发现,他神志清楚,交流欠佳,半闭双眼,爱答不理,数问不答,时而点头,时而摇头,其间点头表示想见家人。”司法鉴定人员介绍说,综合各方面的情况最终做出了鉴定意见。这样的解释很难彻底打消公众的疑虑,毕竟这一纸文书会影响到量刑,如果仅凭以上症状就做出结论,将来会不会有人效仿该案肇事者以“半闭双眼,爱答不理”来逃避责任?尽管专业人士解释,“一般来说,当事人是很难伪装的”,但事关生死的司法鉴定过程还是应向社会公开,让更多的人参与监督,杜绝“不一般”的情况出现。公众担心鉴定有暗箱操作,也不是无缘由的臆测。该案发生之后,警方先是说“车速确实要比身边车辆快一些,但并没有出现狂奔的现象”,后来的鉴定结论却是肇事车时速达195.2公里。有这样的误判在先,公众针对此案的诸多质疑都应该得到理解,也唯有拿出权威专业的结论,才能说服公众。
  南京宝马肇事案一波三折,质疑与回应循环推进,相关部门或许会觉得不胜其烦。其实在信息时代,舆论对社会热点问题的质疑将成为常态,并促使政府机构改变工作方式,以及时的公开和回应化解压力。公众质疑,政府回应,双方做到以理服人就能形成一种良性互动。彼此之间的博弈不应该被理解成”找茬“和“打脸”,恰恰相反,这样的质疑与回应还应得到鼓励,最终促使该案真相浮现在公众视野之中,成为经得起质疑和考验的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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