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判“城管标准”,先看是否合法
2015年09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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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诸葛昊 

  7日傍晚,上海公布了城管基层执法人员专项招考公告、职位简章、考试大纲等,报考者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而且要参加《申论(城管方向)》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的笔试,以及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跑(800米跑)两项体能测评。(9月8日《中国青年报》)
  “会写申论能跑千米”的城管,一时间引发热议,有以“抓小贩更给力”做出讽刺的,也有对“高素质执法队伍”点赞的,那么,对上述招考要求到底应该如何看待?
  首先来说说《申论》。上海城管属于公务员编制,招考需要通过相关的考试,必须符合公务员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而公务员招考中,《申论》和《行测》是必考科目,也就是说,通过这两门考试,是进入城管队伍的必然要求。城管的日常工作未必真的需要伏案写作,但参加招考的规则是不能突破的。
  再谈谈“能跑千米”。城管与文员不同,不是整天坐在办公室中工作,他们的工作当中必然会遇到各种突发情况,让一个不具备相应体能的人参加城管队伍,又怎么能妥善处理呢?而且,公务员招考规则明确规定,招考单位可根据自身要求增加符合实际的招考要求。因此,“能跑百米”也好,参照公安体能打分也好,应该算作合情、合理、合规的,无需过度解读。
  由此可见,无论是会写申论还是能跑千米,要求都是合乎公务员法等法律规定的。至于招到的城管人员是否真的素质高,还得放到执法实践中去评判,毕竟,高门槛未必就一定能带来好的执法效果。而那些根本没有什么依据的批评讥讽,无非是对以往一些地方城管的不文明执法行为,做出情绪宣泄。而这种习惯性的质疑或是单纯的起哄凑热闹,起不到社会监督应有的作用。
  当然,对于各地城管部门来说,一则普普通通的招考公告就能引来如此“反响”,足以证明重树城管的正面形象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需要在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等方面多下功夫。一个职业被污名化,原因通常是复杂的,但如果不能发现并改正自身的问题,而仅仅是对污名报以怨愤,污名将永无去除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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