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犯舒华:
因琐事起冲突刀刺情人母子
2015年09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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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意杀人犯舒华于2013年,与被害人晏某某通过网络结识并发展为情人关系,后舒华提出与晏某某结婚遭拒。同年7月,在淄川区某村晏某某住所内,双方发生冲突,舒华持单刃锐器先后捅刺晏某某及其8岁的儿子高某某多刀,致高某某失血性休克当场死亡;致晏某某多处受伤,构成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舒华持械行凶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手段残忍,情节、后果特别严重。据此,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舒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该判决已经最高法院核准。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继续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态势,重点加强对食品安全犯罪、环境污染犯罪等关涉民生案件以及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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