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年医保补助7200元
2015年09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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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为科学配置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资金,进一步发挥门诊医疗补助工作的功能和作用,使更多的优抚对象享受到优惠和照顾,市政府确定将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保账户划入额确定为每人每年7200元,不再按比例增长。
  每年1月底、6月底前,分两次打入医保个人账户,新增人员从被批准等级的下一次划拨时打入,并补齐差额。一至六级残疾军人门诊医疗补助只能用于本人就医结算,年度资金结余自动转入下年度使用,不得提现或折款。门诊补助费用不足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解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出现死亡、失踪等情况,个人账户内结余资金由其遗属继承。
  本通知自2016年1月起执行,如遇国家和省出台新的相关政策,届时将作进一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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