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彻查追责治疗“事故健忘症”
2015年09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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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不能白流、代价不能白付,对于这样一起伤亡重大、损失惨重且影响广泛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何调查取证、怎样处理追责,理应成为今后处理类似事件的一个标杆。
 评论员观察 娄士强
  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听取国务院天津港“8·12”爆炸事故调查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李克强指出,对事故责任人,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该处分的处分,该撤职的撤职,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总理的一番话,申明了“彻查原因、严肃追责”的态度,也唯有如此,才能给牺牲的烈士、遇难人员家属和社会公众一个负责任的交代。的确,血不能白流、代价不能白付,对于这样一起伤亡重大、损失惨重且影响广泛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何调查取证、怎样处理追责,理应成为今后处理类似事件的一个标杆。
  事实上,自爆炸发生至今,舆论始终保持着相当高的关注度。爆炸消息一经传出,就有媒体从不断获知的信息碎片中梳理出问题疑点,从披露仓库用途违法变更追到消防员身份差异,从调查瑞海“幕后股东”再到质疑“港口管理”的先天不足……虽然已经过去了四十天,但只要是相关信息,哪怕是一名消防员的病情进展,都能成为焦点话题。
  这些行动,无非是以媒体之力反映公众关切,再以舆论之力倒逼事故追责,舆论“紧盯”背后,反映的是人们对事故处理能否“善终”的焦虑。这些年来,安全事故发生了不少,不乏轰动一时的大事,但每年年底,媒体总能归纳出一大堆“烂尾”新闻。不妨回头看看,造成400多人遇难的“东方之星”沉船事故、烧死近40名老人的鲁山养老院大火,时至今日全都没了下文。
  有了这些“经验”,一些地方政府在遇到类似的情况时,也用起了“拖”字诀,还屡试不爽。要么随着时间推移,舆论的关注度被耗尽了,要么等到其他地方出了事,帮自己“解套”。如此一来,该被追责的逃脱了惩罚,或者仅是为了平息舆论对个别责任人“意思一下”;而该解决的问题,哪怕是管理体制中普遍存在的隐患,也依然如故。相似的事故总是在各地不断重复发生,也正是因为不少人对事故过于健忘。
  眼下恰恰需要一个具体的事例,以最彻底的追责,来树立一个标杆,在回应社会关切的同时,也给相关领域的决策者、管理者实实在在的震慑力,使他们铭记血的教训。应该说,此次天津港爆炸事故的处理追责工作,正是在朝这个方向发展:爆炸次日,国务院调查组就赶赴现场;紧接着最高检派员进驻,收集证据材料;而“特别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性质一经确定,则立即公之于众……
  现如今,有关天津港爆炸事件,像牺牲消防员的赔偿金问题、受损住户的补偿等,都已得到解决或者有了方案,最紧迫也最关键的就只有追责了。李克强在听取国务院调查组汇报后所说的那句话,也是社会公众的期待,事故调查“决不留下任何‘模糊地带’,每一个结论都要板上钉钉,经得起历史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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