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狱两次的他偷三轮后自首
2015年10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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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0月14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刁萌萌 宋睿) 现年46岁的张明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入狱两次,2012年刑满释放的他2014年又因触犯刑法锒铛入狱,在偷盗价值仅为6000元的电动三轮车后良心发现投案自首。
  2014年11月的一天傍晚,张明与妻子发生争吵后夺门而出,喝得酩酊大醉后便去了弟弟家“避难”。第二天凌晨6时许,张明醒来摸摸自己的口袋发现已身无分文,在弟弟家随手拿了把螺丝刀准备外出偷车卖点钱。转来转去,张明盯上了停在胡同口的电动三轮车,随后成功撬开车门及车的启动开关,将车开到弟弟家的车库中。张明回到家里后,思来想去对自己的行为非常悔恨,他于是到公安机关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明盗窃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考虑其系累犯、有自首情节、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等因素,法院最终判决张明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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