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轻取证难玩手机该入刑
2015年10月1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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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开车时使用手机是违法行为,可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扣2分的处罚。而在各地地方交规中,针对这种行为,交警一般都处以扣2分,罚款50元的处罚。而这种处罚甚至低于高速超速10%的处罚力度,对驾驶人的威慑效果明显不够。
相比于酒驾、闯红灯等行为,开车打手机的违法成本不仅相对较低,且在现操作中,这种行为由于取证困难,也让很多驾驶员产生了侥幸心理。对此,各地交通部门显得办法不多,大多只能掀起一次又一次的整治专项行动。
例如武汉曾在2014年3月份,利用城市监控和交管部门的监控,共2000个探头,通过人工和自动抓拍的方式,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法停车、“加塞”、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四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而在专项行动结束后,开车打手机等违法行为往往又无法得到根治。由于开车打手机会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曾有专家建议对于开车玩手机的行为,不妨借鉴酒驾惩处,将其列入“危险驾驶”并入刑,而不是只停留在行政处罚的层面。 (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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