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人社局规范人员退休审批
2015年10月1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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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15日讯(通讯员 张婷) 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退休审批,长清区人社局多措并举,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规定,各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工资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经办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各单位根据国发[1978]104号、鲁政办发[2006]108号以及《公务员法》等条文规定的退休条件,准确认定本单位各工作人员到龄退休时间,按管理权限及时办理报批手续,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汇总所属单位上报的退休材料。同时,各单位应在每年12月对下一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进行排查统计,填写《到龄人员情况统计花名册》,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区人社局。
据悉,2015年至今,长清区人社局已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科以下工作人员进行了两次集中清理,共清理出23名到龄未退人员,并为其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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