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青少年犯罪,学校是突破口
2015年10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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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评论员 魏新丽

  28日,首届山东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论坛在济南举行。记者从论坛获悉,据我省公安机关统计,青少年犯罪呈现几大趋势,其中团伙犯罪较多,暴力化趋势明显,在部分个案中,青少年犯罪成员对他人人身权利的侵犯手段极其残忍,显露出的暴戾之气令人震惊。
  青少年犯罪问题,牵扯到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因素,归根到底是由于青少年心理出了问题。在论坛披露的一些案例中,多数犯罪的青少年甚至都没有分辨好坏的能力,只是由着性子来。他们对物质财富有欲望,对社会规则又没有清醒的认识,于是就有了极端暴力的作案手段。也就是说,如果有人能够在其成长过程中,对他们的心理加以引导和塑造,那对于遏制犯罪应该是有好处的。
  家庭教育自然应该是最重要一环,但据统计,实施青少年犯罪的大部分属于留守儿童,其余有相当大比例来自离异家庭。也就是说,在家庭教育上恐怕很难找到突破口。那么,最能够借上力的也就是学校教育了,因为这属于公共服务的一部分,不因家庭条件和父母婚姻状况而产生差别,而且教育在政府的监管之下,也有责任成为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重要力量。学校教育虽不能替代家庭教育,但一定程度上也能弥补家庭给孩子造成的心理裂痕。
  统计显示,也正是学校教育的缺失或不到位,成了导致青少年犯罪的“最后一根稻草”。比如分析2006年至2014年枣庄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初中以下文盲、半文盲占90%以上,辍学人员占较大比例,绝大多数在校期间被定性为“差生”。这种以学习成绩为唯一标准给学生定性的方式,非但不会给未成年人带来正面作用,反而会让那些被边缘化的“差生”感受到压力,对社会更加敌视。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解释了青少年犯罪为何团伙犯罪较多:越是被边缘化的群体,越会选择“抱团取暖”。
  的确,青少年犯罪问题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等多方面都有一定的责任,但现在的问题是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哪怕无法找到根治顽疾的方法,也要想办法加以缓解。综上所述,学校教育应该成为遏制青少年犯罪的突破口,以提供公共服务为职责的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机构,有必要在青少年心理干预方面加大投入,尤其对家庭教育存在不足的学生加以关注。这种关注当然不局限于学习成绩的提升,更多的在于青少年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以及规则意识的树立。既然被迫留守或家庭破裂已经让这些青少年成了受害者,学校教育就更要成为雪中送炭者,而非雪上加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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