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三个季度揽“好气质奖”
2015年11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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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青岛11月1日讯(记者 吕璐 通讯员 孙俊杰) 1日,因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青岛十区市将分别领到29万元—143.5万元不等的生态补偿奖金。截至目前,青岛十区市已连续三个季度揽下“好气质奖”,前三季度总计获得奖金2926万元。
  1日,第三季度青岛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结果出炉,青岛共拿出857万元奖励“好空气”区市。根据省市环保部门委托的第三方监测运营机构对各区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青岛市环保局对各区市2015年第三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进行了核算,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分别获得市财政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奖励资金56.5万元、93.5万元、100万元、129万元、68.5万元、143.5万元、35.5万元、125万元、29万元、76.5万元。
  今年,青岛市首次在全市区域实施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制度,以各区市PM2.5、PM10、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季度平均浓度达标改善情况为考核指标,实行季度考核,每季度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大气污染防治得力的区市将领奖,不力的则挨罚。根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十区市连续揽下“好气质奖”,尚未出现挨罚的情况。前三季度青岛市共计发放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2926万元。
  青岛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必须用于大气污染防治,获得生态补偿金的区市将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并报财政、环保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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