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新增两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5年11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枣庄11月10日讯(记者 贾晓雪) 记者从峄城区了解到,日前,枣庄市政府公布了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其中,峄城区黄家大院、天柱山大佛寺遗址等两处文物单位被列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据了解,黄家大院,位于峄城区吴林街道办事处天柱山村内,现为天柱山村居委会办公场所。据传,黄家大院始建于明中期,为孔善人所建,占地120亩,后历经百余年转于刘氏,后至清中晚期,转卖给黄家。近现代以来,不同性质的单位落脚于黄家大院:1948年左右,野战军后防医院;1951年-1953年,枣庄市劳改队;1954年左右,枣庄市党校;1955年-1960年左右,枣庄市福利院;1964年-1967年左右,枣庄市第一农业中学;后交由天柱山村大队、村委会、居委会作为办公场所。黄家大院2013年被峄城区政府公布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天柱山大佛寺位于峄城区吴林街道办事处天柱山山顶,据《峄县志》记载,大佛寺创建于元泰定年间(1323—1328年),大佛寺坐北朝南,三间大殿,殿高约9米,占地80平方米,砖木结构,单层彩绘重檐,脊顶饰二龙戏珠。殿内供奉佛母和十八罗汉塑像。天柱山大佛寺2011年被峄城区政府公布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截至目前,峄城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增至16处。截至目前,峄城区拥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6处、市级16处、区级70处。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