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冒黑烟被罚款200元
2015年11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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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2日讯(记者 张帅) 5日下午3时左右,长清交警大队接到交警支队指挥中心通知:一辆车牌号为鲁A08×××的轻型普通货车,冒着黑烟在龙鼎大道由北向南行驶,严重影响道路秩序。指挥中心要求民警调取信息立即查处。
  接到通知后,长清交警大队民警根据车辆信息确认该车车主为李某(男,孝里镇人),民警立即与李某取得联系。在电话中,李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责令其于6日前到长清交警大队接受处罚。
  6日上午9时左右,李某驾驶该货车到长清交警大队接受处罚。经调查,该货车是李某于2009年12月购买,今年10月19日刚通过相关车辆检验,车况一切正常,之所以在行驶过程中冒黑烟,是因为该车使用的柴油质量太差,加之天气变冷造成的。随后,民警依法给予李某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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