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单还账不可靠,小心受骗!
□莒县法院张兴奎
2015年11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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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1日上午,一位姓于的个体户心急火燎地来到莒县法院城阳法庭找到我,要求起诉债务人刘某,并申请法庭将刘某给他顶债的11万元存单进行冻结,因为他没有对方的身份证取不出款来,说着说着就把存单拿出来递给我。
  我耐心地听于某诉说原由。于某说,他和刘某本系朋友,一年前刘某因做生意借了他现金11万元,给他出具了借条一张。后又向他借了现金7万元,再给他出具了借条一张。
  今年10月,于某找刘某要钱,刘某就在10月20日那天上午给了于某一张莒县农村商业银行的存款单,存款人姓名为刘某,存单上载明的面额为11万元,刘某同时还用现金给了于某几千块钱的利息。
  于某将11万元的借条还给刘某,但刘某要求于某用这张存单将两笔借款共计18万元一笔勾销,想把两张借条都要回去,于某不同意,刘某便只告诉了于某存单密码,但不把他的身份证交给于某,叫于某回家好好考虑,什么时候想通了再给他身份证取钱。
  于某拿着存单到银行取了几次款,均因为没有刘某的身份证而取不出款来。因为银行有规定,超过5万元的大额存款必须有存款人本人的身份证和密码才能提取,于某仅有密码而没有刘某的身份证,当然提不出钱来。
  于某又找了几个伙计跟刘某说和,结果刘某就是不给他身份证提钱。于某没有办法,最后在他人指点下来到城阳法庭,要求法庭依法采取保全措施,依法冻结该存单上的存款。
  我听完于某的陈述,仔细查看了存单,并没有急于办理保全手续。凭着多年的工作经验,我觉得这里面肯定有文章,存款在不在还是个悬念,不宜简单地办理保全手续。
  为了便利群众,我决定先去银行查询一下存款的情况。跑了两个银行网点,终于查明白了:于某持有的存单已经销户,里面的存款11万元在11月3日那天就被人挂失并支取了!
  看到这个结果,于某懵了,好不懊悔!因为轻信朋友,才将借条还给了他,结果手中的存单竟是一张连一分钱也取不出来的白条!现在借条没有了,钱也没有了,于某可怎么办呀?于某可真是悔青了肠子。债务人怎么就这么“精”?
  相信经过一番波折后,法律一定会还债权人一个公道,债务人也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在此,我提醒大家,用存单顶款不可靠,除非你能当场提现,否则,你手中的存单随时随地都有被挂失的可能。多一点风险意识,就是对自己最大的保护。愿债权人不要再轻信存单,可别再上当受骗了!
 本报记者 王裕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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