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不得拒收”,太过简单粗暴
2015年11月19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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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圣祥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近日表示,新版100元纸币是国家的法定货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公共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个人和单位在使用新版人民币的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投诉,人民银行将依法予以处理。(11月18日新华网)
被称为土豪金版的新版百元大钞,被传说了很久也被期待了很久,甚至都出现了相关概念股。毋庸置疑,公众对于新版百元大钞,没有抵触心理,相反,很多人第一时间就去银行取了新钱,在朋友圈里各种晒各种秀。因此,央行如今居然要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新版100元人民币”,实在是有些出乎公众预料之外。
尤其是,经过国家认证的验钞机明确提示为假币,银行的ATM机不能识别拒收吐出,新版人民币的“遭遇”颇为令人费解——新版人民币准备推出,绝对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必然已经有了相当周密的事前安排,怎么还会出现这种诡异的情况呢?验钞机、ATM机不认新币,以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影响新币流通的问题,难道还要等到新币推出后“经过实践检验”才能知道吗?这是不是也太后知后觉了?或者说,这本身就是一个不可容忍的失误。
要知道,这是多么大的一个空子啊,倘若有假币犯罪团伙第一时间推出新版假币,谁能识别呢?反正不管真币假币,验钞机提示的都是假币!事实上,现在之所以很多人拒收新币,正是因为要防范这样的风险——本身就是新币,人工识别大家都不熟悉,只能依赖机器;当机器也无法识别,那么当然只好暂时拒收。应该说,这是正常的风险防范,既合情也合理。
此时此刻,再来看央行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新版100元人民币”,将拒收新币提高到违法的层面来强制要求,反倒是简单粗暴了。一方面,升级验钞机需要时间,而暂时拒收新币,并不会对经济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旧币能够满足相应的需求;另一方面,出现新币被拒收的问题,到底是谁的问题谁的责任,怎么反过来好像是公众的不是?
在公众拒收新币这件事情上,相关部门显然应该更多反求诸己。公众拒收新币只是暂时现象,等到相关设备更新升级完毕,一切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并不需要专门搞什么“确保新币顺利流通”的行动,更不需要对暂时拒收新币的公众“依法处理”。相反,倒是很有必要好好总结一下此次新币被拒收风波背后的经验得失,今后如果再推新版人民币,要将相关事前准备工作做得更细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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