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杨洪涛王可杰为淄博市副市长
2015年11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1月18日讯(记者 李超 通讯员 巨荣俊)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
  任命:
  李明涛为淄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杨宏伟为淄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任命:
  杨洪涛为淄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可杰为淄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申延军为淄博市公安局局长;
  周茂松为淄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决定免去:
  丁冠勇的淄博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李贡平的淄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任命:
  王良春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永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马继东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建明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王孝俭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
  牟海兵的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