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赖”是种社会病,得好好治
2015年11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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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勇

  周三早晨出门买早餐,在小区门外的马路上看到了令人哭笑不得的一幕闹剧。
  透过围观的人群,只见两辆电动自行车四仰八叉地躺在路口,一位女士不顾天寒地冻侧卧在冰冷的马路上;另一位男士也不甘示弱,盘腿坐在路边,低头做痛苦沉思状。人群中不时发出热心市民的劝慰声:“不就是稍微刮蹭了一下吗?又没什么大事儿,该干吗干吗去吧!”两个人都四十岁左右,听了大家的劝告互相怒视了一眼,依旧岿然不动,看谁耗过谁?
  大家见劝不动就纷纷离开,有人建议报警。一听这茬儿,那盘腿打坐的男士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麻利地抓起电动车飞身而上,一溜烟没影了。那位以马路为床的女士始料未及,见人跑了,赶紧跳起来,指着男士飞驰的背影破口大骂。
  你看,本来是车辆不小心刮蹭的小事情,非要不伦不类地折腾一番才行。不但耽误了自己的时间,还影响了交通。其实,像这种双方对着“耍赖”的闹剧,生活中还真是不少见。我们似乎也不能单单将这种可笑的行为归结为“素质低下”,透过某些市民遇事不求冷静解决,先行“耍赖”以求自保的思维模式,蓦然发现这是某些群体“无意识”或“有意识”的一种“社会病”。
  出现类似啼笑皆非场面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害怕”的心理。怕什么呢?一遇到意外事件,首先害怕被别人给赖上;如果不幸被别人“敲诈”一下子,无论经济还是身心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既然有被“讹诈”的危险,就不如自己先“耍”一把,“装”一下,弄个半斤八两,最后不了了之,反正自己不吃亏再说,“脸面”值多少钱?
  二是法制意识淡薄,缺乏“与人为善”的最基本的公民素养。遇到突发事件,不是站到别人的角度上进行一下换位思考,而是企图将个人私利最大化。在“讹你没商量”的病态心理下,对规则的敬畏之心,温良谦让之仪,自然乖乖让位,反正让对方给自己做一个“免费体检”总是没有坏处的。如果再有一笔不菲的额外收入,那就更好。
  治疗这种阴暗心理引发的“社会病”,关键需要政府部门真正发力。一个是加强正面舆论的引导和教育,有效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和新时代的公民素养。另一个是,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重塑公众对法制与规则的敬畏之心。让那些试图以“耍赖”的形式行“敲诈”之实者,付出高昂的代价,从而有力震慑其不法行为,最终养成依照合法的规则与程序处理事情的生活习惯。“讹诈”者受到应有的严惩,受害者受到法律有效的保护,诸如“扶不起的老人”之类的社会事件自然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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