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
青岛推进依法治教,实现从“教育管理”到“教育治理”的转变
2015年11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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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云锋局长在保利百合幼儿园观看娃娃手工制作。
   本报记者 李珍梅
  实施校长职级制改革、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考核机制……近年来,青岛市构建以依法治教为核心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目标,加大力度简政放权、创新管理、强化监督,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初步构建起政府宏观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教育治理新格局。
校长摘官帽,实现教育家办学
  2013年,青岛开始试点取消中小学校干部的行政级别,建立以职级为核心的校长管理制度。首批36所局属学校的48名校长摘官帽。目前,校长职级制改革已在全市推开,86%的区市已经出台改革文件,一半以上的区市已完成校长职级认定。同时配套建立校长选任、定期交流、目标绩效考核等制度,推动实现教育家办学。
  青岛还启动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管理方式,全面推进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创新。印发《市教育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暂行办法》和《市教育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配套文件,成立了行政审批与执法处,实行教育集中审批、综合执法模式,并探索建立市和区市、教育部门和其他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在以法治方式解决教师有偿补习、非法办学、违规办学、非法教育广告等热点难点问题方面进行了积极尝试。
  目前市教育局持有“行政执法证”的在职人员达到全局在职公务员总数的四分之三。在颁布实施学前教育、民办教育、教师、中小学校规划建设等6部地方性法规的基础上,2014年以来,青岛市围绕学校安全、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学、教师有偿补课等共出台了10个教育规范性文件,为依法治教提供制度性保障。
管理权下放,激发办学活力
  2014年青岛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意见》,将副校长和中层干部聘任,内部机构设置,紧缺人才、特色人才和重点院校优秀毕业生选聘,一定额度的设施、基建项目招标和管理,招生和校企合作等在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方面具有关键作用的14个方面的管理权限下放给学校。为确保学校用人和经费管理自主权落实到位,今年青岛市教育局在市管学校全面推行教师面试前置招录制度,确保将适合教育教学的人才选入教师队伍,并大幅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确保中小学经费预算管理权落实到位。
  为优化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强化民主监督,在2002年中小学全面实现“一校一章程”的基础上,2014年青岛出台学校章程制订和校务委员会建设两个规程以及校长、党组织、教代会三个工作规定,全面推进新一轮学校章程修订和校务委员会建设,完善校长负责制、教代会和家长委员会等制度。目前,中小学全部建立家长委员会,605所中小学完成章程修订、803所学校成立校务委员会。2015年底前,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将全部完成章程修订,中小学将全面建立校务委员会。
完善考核机制,鼓励学校自主创新
  为配合改革,青岛建立以学校创新发展、底线管理、民主评议等为内容的学校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将考核指标的12%用于考核学校改革创新情况,鼓励学校依法办学、自强发展;同时,转变比较注重事前管理的方式,设置两方面42项底线管理指标,对遵纪守法、廉政建设、课程实施、师德师风、学校安全状况进行监督,确保学校健康发展,并为学校自主办学提供了空间。
  教育治理离不开社会的参与与监督。青岛坚持开门办学宗旨,将评价权和监督权更多地交给社会。如建立群众满意度调查制度,完善教职工、学生、家长参与的学校评价机制、委托第三方开展教育评价等。
  10月底,在重庆召开的教育家成长联盟全国一次会议上,青岛市教育局局长邓云锋就青岛“推进依法治教制度改革”向全国教育同仁作了经验交流。邓云锋说,依法治教的实践给青岛的教育发展带来了很多启示。原来政府对学校管得太多、太细、太具体,今后政府是宏观管理,对学校放权,让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充分调动校长、一线教师参与教育改革的积极性,这样才能不断创造教育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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