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山东省信访条例》,依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15年12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信访局局长王增臣就《山东省信访条例》落实情况接受专访。
  信访局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山东省信访条例》。
     □章丘市信访局局长 王增臣

  《山东省信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9月24日,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制定出台的第一部全面规范各级国家机关信访工作的基础性、综合性法规,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信访工作的指南。
  《条例》紧紧围绕当前信访工作实践中遇到的信访渠道入口过宽、信访机构职责不明、信访人权利义务不清、信访事项分类模糊、信访秩序管控困难、信访问题终而不结等突出问题进行制度设计,着力从立法层面推动问题有效解决。通篇体现了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的理念,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制度,严格贯彻法定救济规则,严格依法维护群众权益,严格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强化了法律在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维护信访秩序中的权威地位。充分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最新成果,如“阳光信访”、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依法逐级走访、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统筹督查督办等。充分吸收了各级特别是基层长期以来探索形成的经验做法,体现了地方特色。
  明确了各类国家机关的信访受理范围
  从正的方面来说,就是分别规定了人大、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信访受理清单,信访人可以“按图索骥”,直接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信访事项,无需“多头信访”、来回奔波。从反的方面来说,就是明确规定了哪些事项不能通过信访渠道解决。这也是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从根本上破解“信访不信法”的难题,推动信访工作回归本位。
  确立了“阳光信访”制度
  《条例》将“查询本人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情况”、“要求有关国家机关答复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结果”设定为信访人的两项法定权利,要求国家机关必须予以尊重和保障。明确规定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依法应当公开的信访事项处理情况未按照规定公开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作了规范
  《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应当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为信访人和信访工作提供专业咨询和服务”,同时从信访代理、信访听证、信访调解以及律师参与接访等多个方面,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参与信访工作的具体形式作了规范。这有利于充分发挥第三方客观中立的优势,推动一些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妥善化解。
  从多个角度对信访人的信访行为作了规范
  《条例》除了为信访人设定“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提出信访事项”“遵守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等义务外,还确立了逐级走访、集体走访推选代表、信访事项办理终结等制度。同时,在“法律责任”部分,对信访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信访活动中或者以信访为名,实施扰乱公共秩序、信访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措施作了明确规定。
  将信访工作责任制提升为法规规范
  《条例》将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信访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以及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制等构成的信访工作责任制提升为地方性法规规范,赋予了法律效力,增强了权威性和约束力。同时,在“法律责任”部分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引发信访事项的法律责任,受理、办理、督办信访事项各环节的法律责任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法律责任作了规定,使信访工作责任制比以往更明确、责任要求比以往更严格、责任追究比以往更严厉。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以深入学习贯彻《条例》为主线,在开展好集中培训、集中宣传活动的同时,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创新方式方法,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推动我市信访工作实现新突破。
思想认识有新突破
  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为群众着想。同时,按照《条例》要求,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时限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办理好每一件来信,热情接待每一次来访,依法及时、快捷、高效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工作思路有新突破
  以《条例》为指导,大力加强信访基础业务规范性建设,严格分级受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压实首接首办责任;严格按程序办理,接访、办信、督查、复查分类建立流程,提高工作实效;严格依规程办事,抓好审查、告知、时限、答复等关键环节,做到要素齐全、清楚明晰,确保办理质量。主动适应“互联网+”新思维,健全完善网上信访、视频接访、公开听证、群众评议等制度,着力打造网上信访主渠道。充分发挥信访大厅和流动信访大厅作用,深入实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等制度,对应办不办、应结不结、久拖不决的,发挥信访部门综合协调职能作用,压实有权处理信访问题责任主体的责任,推动问题及时就地解决。坚持依法治访,强化秩序规范,教育引导群众按照规定人数、到规定地点、规定场所反映问题,依法信访,理性维权,推动实现“依法办访、有序信访”的良好局面。
队伍建设有新突破
  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结合学习宣传《条例》,强化信访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教育引导各级信访干部严格要求自己,注重个人形象,检点个人行为,严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廉政纪律,努力促进信访干部善于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用底线思维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过硬的举措、更加高效的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