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下属公司安全设施不完善
2015年12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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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3日讯(记者 吕璐) 中石化青岛炼化原油罐区安全设施不完善、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未履行职责、青岛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未使用劳动防护用品……12月3日,青岛市安监局发布了安全生产典型案例,一批违法企业被处罚。
  12月3日,青岛市安监局发布了十起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其中有六起涉及安全设施不完善。据了解,市北区安监局检查青岛一建集团有限公司金域府邸工地时,发现该施工项目商务楼脚手架安装及模板支护作业中,高处作业的两名从业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带。该单位被依法警告,责令改正,并被处以1万元的行政处罚。黄岛区的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油罐区存在安全设施不完善,中央雨水排水阀常开,自动脱水器阀门内漏,雨水隔断阀常开,执法人员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青岛世安包装容器制品有限公司使用未定期检验叉车,被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以5万元的行政处罚。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项目施工现场被发现存在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现场管理人员不在现场、部分钢管壁厚不符合要求、电缆线私拉乱扯等行为。方圆监理公司未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未监督施工单位严格实施,被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千元罚款。
  此外,青岛旭域土工材料有限公司在执法检查中被发现存在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在该企业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符合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企业配电箱外接用电器(排风扇)未接PE线等16项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和隐患,该公司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到整改期限后,执法人员复查时发现,该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最终,该公司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10万元;对事故隐患主管人员、事故隐患责任人员分别给予2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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