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督查工作范围
2015年12月04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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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包括重要文件、重要会议;
(二)中央和省、市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
(三)《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主要任务目标、重点工作、重大事项;
(四)政府以及部门、单位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五)领导同志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
(六)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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