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系统整合碎片化的社会救助制度,扫除救助“盲区”
明年20项救助政策城乡全覆盖
2015年12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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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7日讯(记者 唐菁 通讯员 樊亮 王智庆 王艺瑾) 4项基本生活救助制度,14项专项救助制度,2项更加完善的专项救助制度,“8+1+3”的社会救助体系……这些自2016年1月1日起即将正式实施的民生政策,将影响大部分人的生活。在近期张店区出台的《关于在全区整体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对以往碎片化的社会救助制度进行系统整合,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为基础,以临时救助、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相配套,着力补民生“短板”、扫救助“盲区”,将逐步建立起覆盖城乡、科学协调的高效社会救助体系。
  4项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孤儿及困境儿童救助制度和受灾人员救助制度。张店区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城乡贫困家庭,分别纳入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张店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698户2850人,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450元,实行差额补助,月发放保障金93.2万元,全年共发放保障金1118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197户2150人,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3050元,实行差额补助,月发放保障金45.4万元,全年共发放保障金544.8万元。
  对城市三无人员实行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相结合的分类供养制度,分散供养的城市三无人员按照张店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发放生活费。
  14项专项救助制度,覆盖所有群体。包括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在内的14项专项救助制度,全面推进张店社会救助体系实施,实现救助制度城乡“全覆盖”。
  临时救助制度和慈善救助制度这两项专项救助制度的实施将打破“救急难”,让突遇困难家庭及时得到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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