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为子办喜宴被处分
枣庄通报五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2015年12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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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期,枣庄市纪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村干部因为儿子操办喜宴,违规收受礼金而被处分。
  根据通报,滕州市西岗镇西河岔村党支部书记满振存为其子操办喜宴,违规收受礼金。滕州市西岗镇党委给予满振存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还相关礼金。 
  此外,枣庄农商银行薛城常庄支行行长韩玉清公车私用,枣庄农商银行薛城支行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山亭区山城街道东水峪村违规向村干部发放节日福利,山亭区纪委给予东水峪村党支部书记冯爱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违规发放的福利。台儿庄区马兰屯镇闫浅社区违规超标准支出招待费,台儿庄区马兰屯镇党委给予闫浅社区党总支书记尤琪党内警告处分。
  薛城区临城实验小学曾组织19名学校干部分两批到四川旅游,并将旅游费用在学校财务列支。为此,薛城区临城街道党委给予时任校长种道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副校长孙中环、宋宜金、郭旭东、郭传兵党内警告处分,有关人员退交相关费用。
    据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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