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7批次商品被检出不合格
2015年12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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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2月29日讯(记者 谢晓丽 通讯员 蒋利强) 在2015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中,聊城市工商局委托菏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聊城市市场上在售电线电缆和电动车类产品进行了抽查检验。抽检发现7个批次的产品不合格。 
  具体为:北京亚太立达线缆有限公司生产的聚氯乙烯绝缘电线;阳谷万达线缆厂生产的珍裕浩牌电线;祥龙崇光电缆厂生产的橡套软电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查找到标称生产者);山东阳谷线缆厂生产的翱宇牌电线(标称生产厂家声称产品被假冒);江苏金彭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彭牌电动自行车(货号为TDT018Z);天津赛克电动车有限公司生产的赛克牌电动自行车(货号为TDT11008Z);江苏省南京市震环机械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圣宝妮电动自行车(货号为TDR02Z48V-12A)。 
  聊城市工商局提醒,本次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继续销售不合格同类商品的,请拨打12315进行举报,工商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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