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万余车辆达强制报废标准
2015年12月30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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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安12月29日讯(记者 赵兴超) 2012年12月公布施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以来,截止到本月底,泰安已有23305辆机动车,逾期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达到强制报废标准。
工作人员介绍,这次公布明细中,相当部分机动车所有人既没按照规定年检车辆,也没主动登记报废。
在报废车辆中,低速车604辆、拖拉机40辆、挂车17辆、校验汽车3辆、大型汽车82辆、普通摩托车17971辆、轻便摩托车1471辆、小型汽车3110辆。其中,普通摩托车占77%。工作人员介绍,普通摩托车在达到使用年限等强制报废标准后,主动报废的比较少,很多车辆号牌、登记证书等手续丢失,一旦被查处将面临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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