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进一步加强
三类优抚对象纳入补助范畴
2015年12月3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2月30日讯(记者 李榕) 日前,德州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优抚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按规定,自12月起,德州将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和部分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三类新增优抚对象纳入医疗补助范畴。
为进一步提高优抚医疗保障水平,德州新增优抚对象保障范围。将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和部分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三类新增优抚对象纳入医疗补助范畴。
并建立优抚对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补助动态调整机制。自2015年起,优抚对象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除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外,其定额门诊补助标准由当地政府按下列标准执行: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核试验退役人员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5%;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部分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0.5%。
在提高优抚对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政府报销水平方面,住院医疗费用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剩余部分,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补助应当高于城乡医疗救助报销比例的10%;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核试验退役人员补助应当高于城乡医疗救助报销比例的5%;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部分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补助应当高于城乡医疗救助报销比例的0.5%,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补助。优抚对象中的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住院费报销政策后,可再享受补助政策。
持续雾霾
12月30日,在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后,德州空气仍达到严重污染级别,上午时段空气质量指数一直持续爆表。据气象部门显示,此轮雾霾或将持续一周。 本报记者 马志勇 摄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