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用地下水每方涨一毛
2015年12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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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30日讯(记者 王明婧) 为促进水资源节约和优化配置,根据省内相关政策,明年1月1日起,德州市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将执行新标准。调整后,德州市居民生活用水(地下水资源)由0.50元/立方米调整为0.60元/立方米。
  明年1月1日起,居民取用地表水时,水资源费0.25元/立方米不变;其他供水由0.25元/立方米调整为0.42元/立方米;自备水源由0.40元/立方米调整为0.57元/立方米。
  居民生活用水指供水公司供给居民的生活用水,自备水源指用水户自建供水工程供水,其他供水指除居民生活供水和自备水源供水外的地表水供水。
  在取用地下水方面,居民生活用水由0.50元/立方米调整为0.60元/立方米;自备水源由0.55元/立方米(管网覆盖以外)或0.60元/立方米(管网覆盖以内)调整为1.65元/立方米;疏干排水由0.12元/立方米调整为0.30元/立方米;采油取水为0.60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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