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成“志愿服务模范城”试点市
机关街道社区都要建志愿服务组织,全国首批共8个城市列入
2015年12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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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12月30日讯(记者 杨思华) 29日,全市建设“志愿服务之城”动员会议暨志愿者联合会成立大会召开,公布了“志愿者服务之城”建设标准。根据该标准,泰安的机关、事业单位、街道(镇)、社区(村)必须全部建立起志愿服务组织。
  据了解,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召开的第一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泰安市被确定为全国创建“志愿服务模范城”试点市。据悉,全国“志愿服务模范城”试点市共有8家,其余7家分别是深圳市、广州市、厦门市、吉林市、嘉兴市、鞍山市和贵阳市。
  根据建设标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街道(镇)、社区(村)须100%建立志愿服务组织,有条件的企业也要建立志愿服务组织。市、县、乡、村各级要建志愿服务基地,学校、医院、公园、景区和社区(农村社区)等有条件的公共场所建开放式志愿服务基地。每个街道(镇)社区(村)每个行业基层服务窗口(服务岗点)至少设一处志愿服务站,配备志愿服务标识牌,配备必要的工作设施,公布服务电话。志愿者的招募、注册、培训、服务、计时、考核等核心业务流程全部实现信息化管理。
  在志愿活动方面,对志愿者活动时间做了详细规定。其中,70%以上的注册志愿者每年人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须在25小时以上。每个社区(村)每年开展“菜单式”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6 次。各志愿服务组织每年至少开展4次志愿服务实践活动,活动资料保存完整。中小学每学年开展2个学时以上的志愿服务实践活动,大专院校每学年设置2个学分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选修课程。街道(镇)社区(村)的志愿服务站常态化运行率须达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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