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要求各级干部双节期间“守规矩”
公权私用、滥发补贴,必查违规参加老乡会战友会,必究
2015年12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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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12月30日讯(记者 杨思华) 日前,市纪委下发通知,就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通知精神,做好全市“两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要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落到实处。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对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及时提醒,早打招呼,动辄则咎,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要突出重点,从严执纪,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中央和省委、市委明令禁止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滥发津贴补贴及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方面的问题,扭住不放、一寸不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那些无视纪律、不收手不知止的从严查处,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并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形成震慑效应。要认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充分运用网络新媒体、新技术手段,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巩固“四风”大排查成果,加大“四风”排查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力度,着力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履责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坚决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确保祥和、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通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自身建设,率先垂范,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严格遵守中央、省委、市委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公布本地本部门的举报电话、网站和信箱。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538-12388;举报网站:http://taian.jb.mirror.gov.cn;举报信箱:山东省泰安市纪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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