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2015年12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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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2015年6月至8月,杨文多次私用单位公车接送其去驾校学车。市纪委给予杨文党内警告处分;2014年9月7日,李敬东驾驶单位公务用车载家人外出就餐。张店区纪委给予李敬东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其本人承担公车私用所产生的费用;2014年3月至8月,袁长星用集体资金违规支付招待费。南定镇党委给予袁长星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其本人承担违规支付的招待费;2014年7月2日至9日,高青县芦湖街道办魏堡村组织部分党员干部及家属到大连、旅顺等地旅游,旅游费用以“党员学习考察费”的名义入村集体账目报销。高青县芦湖街道纪工委给予失于管理、对公款旅游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党支部书记史梅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应由个人承担的旅游费用予以收缴,返还村集体;2013年4月,桓台县荆家镇卫生院未履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审批手续,逃避公车配备使用申报监管,违规使用公车。2014年3月,路国庆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后,未对违规使用公车问题予以纠正。桓台县纪委给予路国庆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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