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淄博等7市成立省会城市群食药稽查联动协作区
基层食药案件可直接跨市对接
2016年01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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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5日讯(记者 樊伟宏 通讯员 韦夫芝 陈停) 5日,记者从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济南、淄博、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等5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省会城市群食品药品稽查联动协作区成立大会,山东省7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代表共同签署了《省会城市群食品药品稽查联动协作协议》,从而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高稽查办案工作效率。
  根据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政府《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发展规划》关于“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预警和监督网络”要求,2015年12月25日,济南、淄博、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7地市发起成立省会城市群食品药品稽查联动协作区。坚持责任明确、互通互助、及时准确、依法处置的原则,构建“区域协防、信息共享、横向联动、快速查处”的食品药品稽查联动协作机制。联动协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成立省会城市群食品药品稽查联动协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学习交流机制、稽查信息通报制度和重要事项通报机制,加强协作区各级稽查机构横向、纵向联动,强化稽查办案信息移送和案件协查协作。
  据淄博市食药监稽查支队执法人员介绍,过去按照国家规定,如果发生跨市的食药案件,一般是先通过市级单位进行交接,再转给区县食药监局。“举个例子来讲,假如来自淄博某区县的某类食品在泰安出现了食品安全问题,过去基层食药稽查支队需要通过该区县食药监局先传递到泰安市食药监局,再由泰安市食药监局联系淄博市食药监局。而现在省会城市群食药稽查联动后,各支队的联系方式都已经明晰了,该支队可以直接与省会城市群中的其他支队联通,简化了办案程序,也大大提高了办案时效。”
  据悉,省会城市群食品药品稽查联动协作区涵盖7市52个县(市、区),总人口3368万,约占全省人口总数1/3,食品药品产业发达,监管对象数量众多,监管任务繁重。该协作区的成立,将对保障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发挥积极作用。同时,为保障稽查联动协作区工作规范运行,还制定了《省会城市群食品药品稽查联动协作工作办法》,明确了协作区各成员单位安全预警、打假治劣、案件协查、信息交流、工作职责和程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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