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前收良效,如今不一定好使
2004年济南曾实行错峰制,可现在车辆多了100万
2016年01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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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早在2004年,济南就开始对错时上下班进行尝试。在当时机动车保有量较少的情况下,该政策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如今由于机动车数量激增,这一政策的效果已然不明显。
本报记者 刘雅菲
错时上下班减缓堵车拉动商业
  错时上下班是一种为缓解交通压力而实行的弹性上下班制度。据了解,该制度其实在很多国家地区早已开始实行,并且取得不错的效果。例如德国一些大城市早在上世纪70年代初就已经开始实施错时上下班制度,各个行业有着不同的上下班时间。例如,制造业的工作时间一般是7:00-15:30或16:30;政府部门采取弹性工作制,工作日的固定上班时间为9:00-15:00。
  错时上下班的好处有很多,不仅可以减少拥堵、分散高峰期的车辆,还可以减少污染,扩展商业、娱乐业晚间的营业时间并增加营业额等。

错峰制施行后车辆少了三成
  2004年1月1日,济南市党政机关及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开始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将早晨上班时间推迟半小时(8点30分),17点下班。在当时,这一时间和大多数单位实行的“朝八晚六”形成了一个错时。
  当时济南平均每天有60万辆机动车在运行,机动车的平均时速只有27公里。实行错时上下班后,市内12条交通主干道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数量减少30%,交通高峰消失。
  12年后,2015年12月底济南机动车总数已经达到了167.5万辆,再加上现在不少单位都实行“朝九晚五”工作制,机关单位的“错时上下班”效果已经不明显。

市民担心会给办公造成不便
  12年后,对于即将问世的新方案,济南一名机关干部张先生有着自己的想法。“如果在现在作息时间的基础上再推后半小时或一小时,那我们下班的时候依然是高峰期,到家就得七点钟,哪有空出去逛呀!如果是提前半小时或一小时,那早上六点之前就得起床准备上班,太累了。”
  市民邢女士认为错峰制度会影响到她的工作,“我的工作都是和别的单位进行对接,如果错时上下班了,我们单位实行朝九晚五,对方单位却实行朝八晚四,那我只能在九点到四点之间和他们对接,有点对不上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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