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破案应慎搞“抓大放小”
2016年01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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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龚海         
   
  一直以来,警方强化命案要案侦破力度,济南2015年更是达到了45起命案全破,整体治安环境持续向好。大案必破固然影响力大,也有很强的惩戒作用,但对于普通民众来说,身边更多的是不起眼的小案件。或许正因如此,小案子多发,人们见怪不怪,关注度也低,但受害者却众多。比如频发的信用卡诈骗等,受害者虽然会报案,可立案破案的不多,这同样导致社会安全感不足。
  就拿程女士信用卡被盗刷24000元来说,各派出所相互推诿,一个月没立上案。此类案子经常没了后续,可能主要原因在于社会舆论和警察考核的引导作用。有些小案破案难度虽不亚于“命案大案”,却难以获得足够的重视,显得费力不讨好。
  命案要案必破没有错,但是否能想办法在现有条件下也增加小案件的侦破率,如果连立案都不给立,那就不得不让人怀疑这背后存在扭曲的“抓大放小”的破案政绩观。“群众利益无小事”,无论大案小案,都应给予高度重视。即便受到人力、财力、案件复杂等客观因素所限,案件一时难以侦破或实在破不了,也应该在一定时限内给报案人和受害人一个明确反馈,究竟是否仍在调查,是否获得了有价值的破案线索等等,拿出诚意来,而不是丢给一句“回去等通知吧”,甚至“这不归我们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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