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价鞋出了问题不给换
市场监管部门:特价商品同样要“三包”
2016年01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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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7日讯(记者 王帅) 元旦前,市民李女士购买了一双棉鞋,结果穿了两天便出现质量问题,找商家退换时,商家却以棉鞋属于特价品为由拒绝退换。近日,在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商家同意返厂处理。
  据了解,李女士在2015年12月份在章丘市某购物广场品牌专柜购买了一双棉鞋,穿了不到两天就发现鞋面起皮。随后,李女士拿着购物发票找到商家申请退货,营业人员却告知该棉鞋属于特价鞋,不在“三包”范围内。
  李女士认为,在购买时营业人员未告知是特价鞋,应当按正常程序退换。双方协调无法达成一致,最终李女士向明水市场监管所电话投诉。
  “特价品不同于处理品,应为正品,不应该存在质量瑕疵。”明水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商家拒绝对特价商品承担“三包”责任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李女士所购买的特价鞋应当与正常商品一样享有“三包”服务。
  同时,工作人员表示,有些消费者不太了解这些规定,反而被商家“特价品不退换”的条款给忽悠,这实际上是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除了打折等降价形式,商家常常提供免费赠品等,都是商家的促销手段,不光特价商品,赠品也同样依法享有产品质量和安全的保障,除非产品在销售前已经明确告知商品有瑕疵,否则商家都应依法承担‘三包’责任。”
  经调解,商家在李女士的同意下进行返厂处理,并承诺随后给李女士电话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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