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豪的“能量”
2016年01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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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志坚

  几乎每天早晨都先在楼下草坪上活动,尔后再去公园散步。也几乎每天早上都会遇到一个女子在草坪上遛狗。
  那天早上,遛狗的女子换了人,年龄与个子都比原先那位大,我只见到这样一次,此后就复原了。我问那女子,那天来遛狗的是你什么人?她回答说:“是我老板娘。”又问:“是你住在老板娘家,还是老板娘来你家?”回答说:“我住在老板娘家,她家的人很多。”
  这使我感到纳闷。遛狗本是一种休闲,尽管这条狗的身价也不会低,但谁会花钱买一条狗,再专门雇人来遛呢?而且我们这代人几乎都是一对夫妇一个小孩,“她家的人”怎么会“很多”?于是又问:“亲朋好友都住一起吗?”回答说:“都是他们自己家的人。他们只有一个儿子,孙子却有五个呢!”原来,她的“老板”是个房地产商,我们这个住宅小区就是他开发的。“有钱怕什么?超生了,就交罚款呗。”那女子说。
  这番对话给我的震撼不小。谁都知道,二孩政策刚刚放开,在此之前,超生一胎,就能使人诚惶诚恐,坐立不安,人家却是一超就是四胎。都说“金钱不是万能的”,如今看来,至少也是“千能”的,或许还可高达“八千能”、“九千能”呢!不仅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规定可以为“钱”所破,一个男人只能有一个女人的法律——正规的说法是“一夫一妻制”——也有被“钱”消解的:“二奶”这个词汇的出现,就足以为证。
  以此类推,倘若富豪犯了法,是否也可以钱减刑?倘若富豪杀了人,是否也能以钱抵命?如此等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岂不会大打折扣?
  曾经看到有人写文章说:你再富有,也不能把一个城市搬到自己家里去。拜读那篇文章时,我就有些不以为然,感到这话就像“我要是当皇帝,就天天吃油条”那样缺乏想象力。人家不能把一个城市搬到自己家里去,却能把一个城市买下来,当做自己的家,他要怎么摆弄就怎么摆弄。我们还曾有过“富可敌国”一说呢!
  据报道,中国身家10亿美元的超级富豪人数,已经超过美国,位居世界第一。有人为此津津乐道,我却忧喜参半,甚至忧大于喜。且不说富豪人数位居世界第一与中国人均收入的关系,富豪财富来源之合法与非法的比例,就是富豪财富之能量也有正负之分。
  倘若以钱炫富,随心所欲,以钱“破”法,胡作非为,这种富豪的能量,只能说是“负能量”,对于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破坏性极大。倘能以钱扶贫,以钱助学,以先富带动共富,效力桑梓,回报社会,这种富豪的能量,方才是“正能量”。
  中国富豪的数量位居世界第一,中国超级富豪的素质从总体上说还很难令人恭维。当然,我说的是“总体上”,并不排斥也有相当一部分富豪,正在让自己的财富释放出利国利民的“正能量”。
  《孟子·滕文公上》引有“阳虎”的一句话,叫做:“为富不仁矣,为仁不富矣。”这个“阳虎”,大概就是《论语》中的阳货——司马迁的《孔子世家》,也将“阳货”写作“阳虎”——“阳虎”年长于孔子,孔子与“阳虎”关系不是太好,但孔子说过:“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很有点“为仁不富”的节操。可见,“为富不仁”之作派,在那个年代就为人所不取。
  我想,这大概与某些人所谓的“仇富”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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