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开玩笑当造谣是杯弓蛇影
2016年01月25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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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元中
1月18日,网民林某出于和同事、朋友开玩笑的目的,将14日《阳江日报》头版用手机拍下传到电脑上,使用photoshop软件将“市政协六届十八次常委会决定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1月19日开幕”修改为“市政协六届十八次常委会决定我市将全面开放二妻政策”,然后把这张恶搞图片上传到群里,很快被转发、传播。22日,林某因涉嫌造谣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与一些借地震、凶杀案等造谣被拘不同,林某因“二妻政策”被拘,很多网友不认为他是自作自受、罪有应得,而是质疑警方处罚行为的正当性。更有法律界人士认为,阳江警方小题大做,有滥用公权之嫌。“警方完全没有必要采取拘留措施,这显然是一个恶作剧。”确实,一夫一妻制早就是我国的基本婚姻制度,哪一个地方也不可能倒行逆施,我国对男女平等尤其重视,实行一夫二妻制简直就是天方夜谭,林某显然是给朋友们开一个谁都不会相信的玩笑。
不仅如此,林某不是把原标题修改为“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而是修改为“市政协六届十八次常委会决定”,更表明是开玩笑,而不是有意造谣。这是因为,市级政协没有决定实行一夫二妻制的权力,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而非政协,人大才是拥有立法权、各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权力机关,政协不过是一个参政议政机构。说根本没有相关决策权力的政协出台“二妻政策”,无异于说家长委员会任命学校校长,其真实与否凭借常识就可判断。
这里面就涉及一个法律定性的问题,虽然所涉及的内容都是不真实的,或者说都是撒谎,但开玩笑与造谣有着本质区别。即开玩笑只是通过虚构事实来逗乐,目的是寻开心、调节心情,并不是真让人相信虚构的事实,任何国家和法律一般都不会处罚明显的开玩笑行为。造谣则不同,虚构事实的目的不是出于善意,而是想让人真心相信,由此制造事端,达到让人按照虚构事实行事或通过相信虚构事实来做出反应,并以此达到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目的,甚至是制造社会混乱。所以造谣从主观上不仅是恶意的,从结果上说也是有害的,这也是造谣行为会受到法律处罚的原因。
由此可见,不是虚构事实本身,而是通过虚构事实来危害他人和社会才是应受禁止和处罚的。如果没有社会危害性,像进行文学创作、科学幻想,虚构故事情节反而是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的体现,这属于言论自由或创作自由的范畴,公权力不应过多干预。阳江警方对造谣与其他虚构事实的行为不加区分,只要是编造虚假信息就认定是造谣,无疑是杯弓蛇影,是对法律的歪曲和滥用。
当然,林某的行为并非毫无不妥之处,主要在于他不该借《阳江日报》的版面进行篡改,尤其不应让其从网络上传播出来。这种行为并不是对该报进行造谣诽谤,而是借助报纸的影响力来传播玩笑,因为开玩笑的手段不当,在客观上会造成损害该报在公众中的形象和名誉的后果。这种行为不属于有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因此不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范围之内,即使造成侵权(从常识判断,会有人认为是报纸在编校方面出了差错),也应由受害方通过民事诉讼的形式进行维权,而不是由公安机关对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
现如今,行政处罚的决定已经作出,受到行政拘留的林某,极大的可能性是就此反思或者说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可能性非常小。至于报警的《阳江日报》一方,估计不会再以诉讼形式进行维权。尽管事实如此,但这不意味着执法机关对于这件事就没有值得反思的空间,尤其在网络舆论几乎一边倒的情况下,更应当引起重视。(作者为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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