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湿地面积全国第七
2016年02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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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2月2日讯(记者 朱洪蕾 实习生 宋鸽) 2日,我省第一部由设区市人大审议通过、经省人大批准的湿地保护专门地方性法规《济南市湿地保护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据了解,截至目前,我省湿地总面积173.75万公顷(2606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1.09%,居全国第七位。
  其中,近海与海岸湿地(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海域)72.85万公顷,居全国第一位;河流湿地25.78万公顷;湖泊湿地6.26万公顷;沼泽湿地5.41万公顷;人工湿地(库塘、输水河、水产养殖场、盐田等)面积63.45万公顷。
  东营、潍坊、烟台、滨州、济宁、青岛、威海七市湿地面积均超过10万公顷,七市湿地面积占全省湿地面积的82.58%,是我省湿地集中分布区域。
  我省湿地保护率在不断提升,同时,也面临着湿地面积减少、功能有所减退、受威胁压力持续增大、保护能力不强等问题,为此,我省确立目标,确保到2020年全省湿地受保护率提高到70%以上。据了解,近期,我省将通过实施六大工程,抢救性保护重要湿地992万亩,恢复湿地536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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