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2·14醉驾肇事司机被批准逮捕
2016年03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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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郓城2月29日讯(记者 邢孟 通讯员 佀同方 刘霞) 近日,备受关注的郓城县2·14醉驾肇事嫌疑人刁某,被郓城县检察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批准逮捕。
  2016年2月14日情人节,当人们还沉浸在春节和情人节的双重喜悦中时,一起醉驾肇事逃逸交通事故却引起了菏泽市民的广泛关注。2月14日晚,正在道路上巡逻的郓城交警在执勤时发现一辆行驶中的小轿车车顶上好像躺着一个人。见此,民警立即驾车追赶,并最终将轿车截获,后经民警检查发现,被查获的轿车车顶上确实躺着一名女子,但后经确认女子已经死亡,而驾驶轿车的司机刁某属于醉酒驾驶。而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当日19时40分许,嫌疑人刁某醉酒驾驶小轿车沿郓城县郓城镇东门街由南向北行驶至365KTV娱乐会所门口处时,撞倒了由西向东过公路的行人晁某、李某后,又撞坏道路东侧停放的一辆小型轿车和一辆小型普通客车,造成晁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刁某驾车顶着李某逃逸至郓城县金河路建新巷路口时,还撞坏了道路南侧停放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后被巡逻民警发现并查获。
  很快,这起车祸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案件发生后,为使案件诉讼活动顺利进行,2月16日,郓城县检察院立即派员介入该案侦查。2月22日,受理案件后,检察干警加班审查案件,听取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并及时和公安机关沟通,补充案件证据。后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刁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证据证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逃跑等社会危险性,故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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