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比例提至75%
下月起实施,救助年度封顶线提高到不低于1万元
2016年03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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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日讯(记者 李超) 4月1日起,淄博市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日前,淄博市出台《关于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称《意见》),重点救助对象住院费用符合规定的个人负担部分,救助比例提高到75%。
  医疗救助对象主要包括以下6类: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对象(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的100%-150%之间)、低收入家庭救助对象(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的150%-200%之间)和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根据《意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依托淄博市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平台,在全市全面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工作。救助对象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医疗救助基金支付的部分,救助对象只支付自负部分。
  2015年重点救助对象住院费用符合规定的个人负担部分,救助比例提高到75%。救助年度封顶线提高到不低于1万元。对其他救助对象的救助比例,各区县可按照其自负费用分段设置。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在救助标准、救助比例、救助封顶线上要高于常规医疗救助,并逐步取消病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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