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区500米内须设定点医药机构
2016年03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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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日讯(记者 刘光斌) 主城区参加医保人数达3000人以上,或500米范围内须有定点医药机构。日前,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淄博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提出合理布局定点医药机构。
  定点医药机构,是指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药服务的定点住院医疗机构、定点门诊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办法》规定,主城区、人群密集区居住点,入住参保人数达3000人左右或半径500米左右范围内无同类别定点医药机构,非主城区或非人群密集区居住点,1公里半径范围内无同类别定点医药机构的,应规划定点。《办法》还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不得设立日用品和食品销售柜台。据了解,该办法已经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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