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项目经理终身下课
2016年03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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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日讯(记者 刘光斌) 日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执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规定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终身不予注册。
  据了解,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累计未达12分的,记分予以清除。累计超过6分的,工程所在地住建部门将对该项目实施重点监管。对于一个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相关部门责令项目经理停止执业1年,情节严重的吊销职业资格,5年内不予注册,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据了解,该意见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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