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上涨52元最高赔付达30万
2016年03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枣庄3月2日讯(本报通讯员 姜艺 记者 韩微) 为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自2016年1月1日,枣庄市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提高52元。
  据了解,枣庄市财政会同人社部门精细测算,在保障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承受的前提下,自2016年1月1日起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80%提高到85%。同时,按省级要求,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也将提高52元,在一个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30万元。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