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加强学校食堂、小饭桌监管
2016年03月04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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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3日讯(通讯员 夏天棋 记者 秦雪丽) 为加强学校食堂和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学生饮食安全,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全市学校食堂和小饭桌进行专项检查。
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坚持检查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相结合,按照《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要求,严格落实“四查”制度,全面开展学校食堂(含学生餐配送单位)和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及时通报,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查处,及时消除安全风险。
做好“小饭桌”监督检查工作。认真摸底调查,健全监管档案,详细登记学生“小饭桌”地址、开办者姓名、联系方式、学生就餐人数、学生来源等内容,建立监管档案,强化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
及时公告登记名单,按时报告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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