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发布2015年食品安全抽检分析报告
2016年03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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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3日讯(记者 于鹏飞) 记者3日从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了《2015年食品安全抽检分析报告》。报告由概述、抽样情况、检验结果情况、发现问题及分析、工作建议五个部分组成。
  2015年,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与、组织食品及相关产品抽检共计130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225批次,不合格样品75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4.2%。从层级看,国抽采样132批次,4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7.0%;省抽采样316批次,19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4.0%;市抽采样852批次,52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3.9%。从环节看,生产环节抽样309批次,12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6.1%;流通环节抽样580批次,3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4.7%;餐饮服务环节抽样411批次,32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2.2%。
  针对2016年抽检工作,报告从十个方面提出了工作建议。一是做好分级分类抽检,实现有限资金科学利用。二是抽检要全面覆盖、常专结合,实现获证生产企业全覆盖,产品需要覆盖31个食品大类、129个食品品种和200个食品细类。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来抽样,检测项目要把食品添加剂、违法添加物、农兽药污染、重金属、生物毒素污染、微生物污染物等作为重点。四是制定“时间清晰”的工作计划,一般每季度第一个月完成抽样,第二个月完成检验,第三个月完成后处理。五是规范抽样和送样行为,实施“直通车”抽样模式,样品储运要符合产品保存条件,样品交接手续要齐全。六是加强检验质量管控,加大对第三方承检机构的管理力度,对不能满足承检任务的机构采取暂停、取消资格和末位淘汰等措施。七是核查处置要到位,严格按照省局有关后处理工作规范执行到位,确保处置完成率100%。八是定期全面公布抽检信息。监管部门要在各自网站开通专栏,定期发布抽检信息。九是做好抽检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实现全省大数据。十是注重抽检结果分析和运用,为日常监管工作开展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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